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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之星”评选表彰办法时间:2013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信息编辑:wyz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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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通学院“移通之星”评选表彰办法
重庆移通学院设立“移通之星”优秀典型学生奖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我院加快建成“西部信息产业国际化人才的摇篮”的步伐,按照重奖激励,典型引领,全员参与,形成品牌的思路,以“让移通感动学生,让榜样引领学生、让典型教育学生”为评选目的,为我院学生营 造一个健康快乐成长的氛围,对学生的未来产生积极影响。
一、评选类型
1.才艺达人:参与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通过平日参与学校、市级、国家级的各级各类比赛(包括书法、唱歌,跳舞,乐器,演讲等)的获奖情况作为参考。
2.学习标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能力强、学习效果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学习成绩,过级情况,出勤率,考研就业情况等多方面作为参考。
3.科创楷模:参与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较多、动手能力较强和科研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典型。通过平日参与学校、市级、国家级的各类科技赛事获奖情况作为参考。
4.创业先锋:在创业方面极具能力,并有一定成效的优秀学生典型。
5.自强之星: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或身残志坚的残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典型。
6.工作标兵:为移通的发展事业做出默默奉献的主要优秀学生干部典型。参考民意测验,工作绩效等。
7.体育之星:参与体育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参与学校、市级、国家级的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的获奖情况作为参考。
二、评选细则
1.组织机构
为了让“移通之星”的评选公平公正,特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材料认证、监督执行同时受理评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评选委员会下设“移通之星”评选办公室,“移通之星”评选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全体院领导
成员:各系部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3人
2.评选时间
以自然年度综合表现为评选依据,每年4月提交申请参评上一年度“移通之星”。
3.评选名额
各类奖项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名,入围奖7名。对各类先进评选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如本年度某类先进没有合适人选,则空缺前三甲,只颁发入围奖以资鼓励。
4.评选基本条件
凡我校在册在读的无欠费,无违规违纪的学生,均可在每年4月向评选委员会申请评选类型,一个学生每年限申请两种类型的先进。
5.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申报人将一年以来的申报总结、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上交相关辅导员。各系部进行初选,各系各类型候选人推选人数不超过5名。
评选委员会通过核实材料,公开答辩、展示等多种形式确定最终每类优秀学生的入围奖(即前10)。入围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经学校统一汇总后,制作统一的专题网页进行网上的海选投票和事迹公示;采取网上海选投票和评选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选投票折合的分数与评选委员会考核折合的分数相加作为评选各类优秀学生典型前三甲的最终标准和根据。
评选结果将用广播、海报、网络向全校公示。
三、奖励办法
1.每类优秀典型学生的前三甲颁发“移通之星”奖杯,并分别获得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
2.每类优秀典型学生的七名入围奖颁发“移通之星”入围奖奖状。并获得价值200元的物质奖励。
3.学院将对获奖个人在全院予以公开表彰,并在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移通之星”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
重庆移通学院“移通之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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